北京市
目標:到2018年,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20%以上,到2020年,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以上。
補助:對于實施范圍內的預制率達到50%以上、裝配率達到70%以上的非政府投資項目予以財政獎勵;對于未在實施范圍的非政府投資項目,凡自愿采用裝配式建筑并符合實施標準的,按增量成本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獎勵,同時給予實施項目不超過3%的面積獎勵;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等。
3類項目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
一是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資的新建建筑。
二是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城六區和通州區地上建筑規模5萬平方米(含)以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商品房開發項目。
三是在其他區取得地上建筑規模10萬平方米(含)以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商品房開發項目。
上海市
目標:以土地源頭實行“兩個強制比率”(裝配式建筑面積比率和新建裝配式建筑單體項目的預制裝配率),即2015 年在供地面積總量中落實裝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積比例不少于50%;2016年外環線以內符合條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外環線以外超過50%;2017年起外環以外在50%基礎上逐年增加。
補助:對總建筑面積達到3 萬平方米以上,且預制裝配率達到45%及以上的裝配式住宅項目,每平方米補貼100 元,單個項目最高補貼1000 萬元;對自愿實施裝配式建筑的項目給予不超過3%的容積率獎勵;裝配式建筑外墻采用預制夾心保溫墻體的,給予不超過3%的容積率獎勵。
江蘇省
目標:到2020年,全省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將達到30%以上。
補助:項目建設單位可申報示范工程,包括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市政基礎設施三類,每個示范工程項目補助金額約150~250萬元;項目建設單位可申報保障性住房項目,按照建筑產業現代化方式建造,混凝土結構單體建筑預制裝配率不低于40%,鋼結構、木結構建筑預制裝配率不低于50%,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獎勵300元,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1800萬元/個。
廣東省
目標:到2020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15%。其中,珠三角城市群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15%以上,常住人口超過300萬的粵東西北地區地級市中心城區比例達到15%以上,全省其他地區比例達到10%以上;到2025年,珠三角城市群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35%以上,常住人口超過300萬的粵東西北地區地級市中心城區比例達到30%以上,全省其他地區比例達到20%以上。
補助:在市建筑節能發展資金中重點扶持裝配式建筑和BIM應用,對經認定符合條件的給予資助,單項資助額最高部超過200萬元。
浙江省
目標:到2020年,浙江省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達到30%。
補助: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裝配式建筑的商品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可上浮20%;對于裝配式建筑項目,施工企業繳納的質量保證金以合同總價扣除預制構件總價作為基數乘以2%費率計取,建設單位繳納的住宅物業保修金以物業建筑安裝總造價扣除預制構件總價作為基數乘以2%費率計取;容積率獎勵等。
1類項目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
2016年10月1日起,全省各市、縣中心城區出讓或劃撥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部實行全裝修和成品交付。
湖北省
目標:到2020年,武漢市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35%以上,襄陽市、宜昌市和荊門市達到20%以上,其他設區城市、恩施州、直管市和神農架林區達到15%以上。到2025年,全省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以上。
2類項目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
一是自2017年7月1日起,全省新建公共租賃住房實施裝配式建筑全裝修。
二是到2020年,武漢市、襄陽市、宜昌市和荊門市新建住宅全面實現住宅全裝修。
山東省
目標:2017年,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10%左右;到2020年,濟南、青島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30%以上,其他設區城市和縣(市)分別達到25%、15%以上;到2025年,全省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40%以上。
補助:購房者金融政策優惠;容積率獎勵;質量保證金項目可扣除預制構件價值部分、農民工工資、履約保證金可減半征收等。
2類項目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
一是全省設區城市規劃區內新建公共租賃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等項目;
二是政府投資工程。
湖南省
目標:到2020年,全省市州中心城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30%以上。
補助:財政獎補;納入工程審批綠色通道;容積率獎勵;稅費優惠;優先辦理商品房預售;優化工程招投標程序等。
3類項目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
一是政府投資建設的新建保障性住房、學校、醫院、科研、辦公、酒店、綜合樓、工業廠房等建筑;
二是適合于工廠預制的城市地鐵管片、地下綜合管廊、城市道路和園林綠化的輔助設施等市政公用設施工程;
三是長沙市區二環線以內、長沙高新區、長沙經開區,以及其他市州中心城市中心城區社會資本投資的適合采用裝配式建筑的工程項目。
山東省
目標:2017年,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10%左右;到2020年,濟南、青島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30%以上,其他設區城市和縣(市)分別達到25%、15%以上;到2025年,全省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40%以上。
補助:購房者金融政策優惠;容積率獎勵;質量保證金項目可扣除預制構件價值部分、農民工工資、履約保證金可減半征收等。
2類項目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
一是全省設區城市規劃區內新建公共租賃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等項目;
二是政府投資工程。
四川省
目標:到2020年,全省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30%,裝配率達到30%以上,新建住宅全裝修達到50%;到2025年,裝配率達到50%以上的建筑,占新建建筑的40%,新建住宅全裝修達到70%。
補助: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安排科研經費;減少繳納企業所得稅;容積率獎勵等。
1類項目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
橋梁、鐵路、道路、綜合管廊、隧道、市政工程等建設中,除須現澆外全部采用預制裝配式。
河北省
目標:到2020年,全省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20%以上;到2025年,全省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以上。
補助:優先保障用地;容積率獎勵;退還墻改基金和散裝水泥基金;增值稅即征即退50%等。
1類項目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
從2017年開始,政府投資的醫院、敬老院、學校、幼兒園和場館等公共建筑原則上采用裝配式建筑。
安徽省
目標:到2020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15%;到2025年,力爭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
福建省
目標:到2020年,全省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積比例達到20%以上。到2025年,全省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積比例達到35%以上。
補助:用地保障;容積率獎勵;購房者享受金融優惠政策;稅費優惠等。
1類項目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
從2019年起,福州、廈門、泉州、漳州市國有投資(含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的新開工保障性住房、教育、醫療、辦公綜合樓項目采用裝配式建造。
海南省
目標:到2020年,全省采用建筑產業現代化方式建造的新建建筑面積占同期新開工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10%,全省新開工單體建筑預制率(墻體、梁柱、樓板、樓梯、陽臺等結構中預制構件所占的比重)不低于20%,全省新建住宅項目中成品住房供應比例應達到25%以上。
補助: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安排科研專項資金;享受相關稅費優惠;提供行政許可支持等。
四川省
目標:到2020年,全省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30%,裝配率達到30%以上,新建住宅全裝修達到50%;到2025年,裝配率達到50%以上的建筑,占新建建筑的40%,新建住宅全裝修達到70%。
補助: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安排科研經費;減少繳納企業所得稅;容積率獎勵等。
1類項目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
橋梁、鐵路、道路、綜合管廊、隧道、市政工程等建設中,除須現澆外全部采用預制裝配式。
河南省
目標:到2017年,全省預制裝配式建筑的單體預制化率達到15%以上。
補助:對獲得綠色建筑評價二星級運行標識的保障性住房項目省級財政按20元/㎡給予獎勵,一星級保障性住房綠色建筑達到10萬平方米以上規模的執行定額補助上限,并優先推薦申請國家綠色建筑獎勵資金;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實行優惠返還政策等;容積率獎勵。
甘肅省
2類項目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
一是政府投資的部分公共建筑,大跨、超高建筑及城市橋梁中強力推廣使用鋼結構或型鋼混凝土結構;
二是工業廠房全面采用鋼結構。
山西省
目標: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以上。
補助: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執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優先安排建設用地;容積率獎勵;工程報建綠色通道等。
陜西省
目標:到2020年,西安市、寶雞市、咸陽市、榆林市、延安市城區和西咸新區等重點推進地區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20%以上;到2025年,全省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30%以上。
補助:給予資金補助;優先保障裝配式建筑項目和產業土地供應;加分企業誠信評價,并與招投標、評獎評先、工程擔保等掛鉤;購房者享受金融優惠政策;安排科研專項資金等。
江西省
目標:2018年,全省采用裝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10%;2020年,全省采用裝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30%;到2025年,全省采用裝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力爭達到50%。
補助:優先支持裝配式建筑產業和示范項目用地;容積率獎勵;科技創新優先支持;資金補貼和資金獎勵;減免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按扣除預制構件總價作為基數減半計取,預售監管資金比例減半等優惠。
1類項目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
符合條件的政府投資項目全部采用裝配式施工。
吉林省
目標:到2020年,創建2~3家國家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全省裝配式建筑面積不少于300萬平方米;到2025年,全省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以上。
補助:設立專項資金;稅費優惠;優先保障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園區)、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用地等。
貴州省
目標:到2017年,全省新型建筑建材業完成總產值1200億元以上,完成增加值400億元以上;到2020年,全省新型建筑建材業總產值達2200億元以上,完成增加值600億元以上,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15%以上。
補助:對列入新型建筑建材業發展規劃的重點園區和重大項目,優先安排土地指標,優先在城鄉總體規劃中落實用地布局。對投資額5億元以上的項目,由省級直接安排下達年度計劃指標,各市(州)政府和貴安新區管委會統籌優先保障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實行“點供”。
云南省
目標:到2020年,昆明市、曲靖市、紅河州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20%,其他每個州、市至少有3個以上示范項目;到2025年,力爭全省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30%,其中昆明市、曲靖市、紅河州達到40%。
補助:稅費減免;優先放款給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購房者;優先安排用地指標等。